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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106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 |
發布日期 |
2017/4/12 |
發布單位 |
教務處 |
點閱次數 |
2158 |
詳細內容 |
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案為響應環保減碳計畫,於106學年度起申請方式採線上作業,網址http://tpnee.tp.edu.tw。
三、有關106學年度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如下: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惠請各校將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公告周知,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106年4月30日(星期日)前逕自線上系統登錄相關資料,並於106年5月1日(星期一)列印申請表送件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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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無 |
相關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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